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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聘速录员

来源:admin 栏目: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:2010-07-14 18:19:50 阅读:2461
根据工作需要,我院(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)决定公开招聘20名速录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一、报考条件
  1、品行良好,遵纪守法,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;
  2、年龄在25周岁以下(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);
  3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;
  4、具有广东省户籍;
  5、身体健康。
  二、报名办法
  1、报名时间:2010年7月5日—2010年7月7日,每天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30-5:00。
  2、报名地点: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B1003室。
  3、报名方式:填写《报名表》(网上下载),并持学历证书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计生证明、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(村委会)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(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),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。
  4、资格审查。本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。
  三、考试录用
  1、笔试和打字测试。时间为7月12日上午8:30,地点广州市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。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;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不低于60个字。
  2、面试。根据笔试和打字测试的成绩之和,由高到低按1: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。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  3、体检。根据笔试、面试和打字测试总成绩(笔试、面试、打字测试成绩分别占40%、40%、20%),按1: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,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,时间另行通知。
  4、录用。体检合格的,办理录用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。
  四、工资待遇
  大专学历速录员月工资1700元,本科及以上学历速录员月工资1800元。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工资按上述工资的80%发给。从试用期开始购买社会保险,享受年休假及出差补助(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,不安排住宿)。
  咨询电话:020-85110085,联系人:傅方全。
  附件:省法院招聘速录员报名登记表
  
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
  二O一O年七月二日